民间借贷犯罪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且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而在这方面,浙江温州这座曾以温州模式而享誉世界的中国城市因为民间借贷引发的经济纠纷、企业倒闭以及严重刑事犯罪问题而被推到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
统计资料显示,自2011年以来,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温州地区至少有10名从事资金掮客行业的人自杀,200名以上企业主和放贷人回避出逃。2011年下半年以来,仅龙湾区一个区,因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800余家民间担保、寄售行、投资公司等已基本停业,全区倒闭企业39家,企业主出逃41人,涉及资金43亿元,放高利贷的放贷人出逃21人,涉及资金35.9亿元。另据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下半年至今,温州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05起,涉案金额128亿元,涉案犯罪嫌疑人144名,目前已刑事拘留107人。
从最近温州地区集中爆发的非法集资类刑事犯罪的案发情况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这三类案件占据民间融资引发刑事案件之主体,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敛取巨额资金后,或因投资于高风险领域而严重亏损,或因挥霍而消耗殆尽,致使广大民间投资者(贷款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如此,还引发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和聚众哄抢等暴力讨债犯罪行为,对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
因此,必须对民间借贷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的打击,然而,司法机关在办理因民间借贷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面临案件多,办案压力大,取证难,法律规定不具体等一系列问题,在定罪、量刑、涉案财产的处理等环节急需理论上的进一步明确和指导。有鉴于此,笔者以温州地区为背景,综合分析该地区司法机关在办理因民间借贷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定罪和量刑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